时间损失的计算方法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和计算目的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时间损失计算方法:
公式:损失时间补偿金额 = 损失时间收入(天/月/年) × 损失时间。
说明:
损失收入的确定:
有固定收入时,因失去工作而减少的收入。
没有固定收入时,可能需要参考同行业或类似工作的收入标准。
损失时间的确定:
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。
如果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继续失去工作,失去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固定前一天的收入。
公式:损工事故起数(总损失工时) = 非计划停止作业起数(损失工时) + 一般伤害事故起数(损失工时) + 工伤事故起数(损失工时)。
说明:
单位:损失工时与实际总工时的单位统一使用“日”或“小时”。
实际总工时= 平均职工人数 × 实际工作日 × 8小时。
公式:损失工时 = 损失产品数量 × 单位产品工时定额。
说明:
单位产品工时定额:每生产一件产品所需的平均工时。
损失产品数量: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数量。
公式:工时损失率 = (工作日中工人消耗的对生产无效的时间 / 制度工作时间) × 100%。
说明:
制度工作时间:法定的工作时间,如每天8小时。
对生产无效的时间:工人在工作日中消耗的未对生产产生有效贡献的时间。
公式:
百万工时损工事故率 = (损工事故起数 / 实际总工时) × 100,0000。
百万工时损工严重率 = (总损失工时 / 实际总工时) × 100,0000。
说明:
实际总工时:一定时间内(如一年)的总工时。
损工事故起数:一定时间内发生的损工事故数量。
这些方法可以根据具体的应用场景和需求进行选择和调整。在实际应用中,可能需要结合多种方法来全面评估时间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