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地转让需要遵循以下步骤:
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和受让申请,并提供以下资料:
转让协议
土地使用证
宗地界址点图
建筑物产权证明
法人资格证明
委托书
身份证明等。
承办人详细审查提供的资料及宗地情况,并进行现场勘察,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。
核对无误后,填写转让审批表,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。